為進一步提高執行案件辦案質效,最大程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靈武市法院發布《關于敦促國家工作人員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的通告》,嚴厲敦促涉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被執行人于2017年11月12日前自覺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給付義務。
通告告誡,凡涉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被執行人在規定期限內不主動履行法律義務的,靈武市法院將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屆時將會同紀檢監察、組織、人社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懲戒,直至其全部履行義務為止。
同時,對無視法院通告、規避和抗拒執行的國家工作人員,將依法采取罰款、拘留等制裁措施,對涉嫌拒不如實申報財產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下一步,靈武市法院將根據自治區政法委、自治區高院“打響執行攻堅戰”的工作部署,集中開展涉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被執行人的集中執行專項行動,集中力量重點打擊該類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行為,切實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