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下午,為強力推進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靈武法院聯席靈武市人民檢察院及靈武市公安局召開協調會,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有關的工作進行溝通協調。靈武法院院長魏凱軍及公、檢、法三家的分管副職都參加了協調會議。
會議上分析了靈武法院積案形成的原因主要是:①被執行人有財產、有能力履行,但就是法律意識淡薄,尊法守法意識沒有,故意躲避法院執行;②法院強制措施有限,法律規定的最嚴厲執行措施是拘留15天,起不到震懾作用,被執行人大多坦然面對;③法院以往的查控措施有局限性,有遲滯性,現在已認識到問題癥結所在,法院自上而下投入巨資,與銀行、房管、車管、工商等單位進行聯動,聯合查控,網上對接;凡此種種原因,就靈武法院每年執行案件完全執結率僅達60%,尚有40%只能依法終本,造成我們每年開展清積活動,惡性循環,只能清了又積,積了再清。會上,靈武法院向與會領導通報了幾起拒執案例,并通過案例具體說明拒執對執行工作的影響。經過協調、移交等一系列程序中,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所起到的積極作用。
通過此次會議,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對靈武法院面臨的拒執案件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公、檢、法三家進一步統一了對拒執犯罪的認識,協調溝通了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分工打擊拒執犯罪的步驟及程序,一致同意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打擊拒執犯罪,維護法律權威,為推進依法治市做出自己的貢獻。